古代生活_第8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8节 (第2/4页)

“那也不一定,呵呵,今年年头好,也有人家收成不好。”

    ??想到他娘跟他说的田地主家的事,不由就觉得解气,仗着有几个钱就这也看不起,那个也不结交的,村里人受他气的人可着实不少,特别是以前佃他家地的人家,少交一个米粒的租子都不行,村里就没几个不恨他家的。

    ??他娘说他小时候生病,那时村里人都穷,就田地主家有钱,他娘跪在田地主家门口求他借点钱请大夫,那田地主家愣是大门都没开,一家人冷漠自私到如此,怎不叫人恨。

    ??林亦知道牛镇泰说的是田地主家,这事还是借他家牛的人,跟他说的,他听后不仅感慨,真是恶人自有恶人磨。

    ??田地主家今年把地佃给隔壁杨树村,还因为这件事跟整个新安村的人都闹崩了,可就算杨树村在他们新安村隔壁,但是也要十几里路的距离,今年光景好,田地主家的地又都是良田,收成应该更好才是,结果杨树村的人净顾着自己家的地了,又嫌弃天热又远,就来个几次,地里的草都没给锄,弄的田地主家粮食大量减产,所以现在家家户户丰收,就他家的收成是往年的一半,据说田地主气的把他的小妾打的半死,又带人去杨树村评理,结果杨树村不承认了,把他们给直接轰出村。

    ??不过林亦还是有疑问,:“杨树村这样行事,那田地主也不是个善茬,怎么不去官府告啊,就这么咽下这口气了!”那田地主可不是个良善之人,就这么算了,林亦还真有些想不通了,这行事风格明显跟此人以往行事不符啊。

    ??牛镇泰听了林亦的疑问哈哈大笑起来,看林亦皱眉看着他,心情很好的跟他解释原委:“这事可不就这样算了,还能怎样,你道那田地主为什么不去官府啊,因为他没跟杨树村的人签佃契,这个亏他可不就得吃了。”

    ??林亦听了一脸诧异:“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被那小妾迷惑住了,这种事竟然答应了”

    ??要知道在烨朝律法上,实行契约制,无契衙门是不管的,所以烨朝只要涉及到双方利益,雇佣、买卖、甚至婚约都要立契,否则出现问题官府不管,只能在民间自己解决,这条也是开国皇帝永烨大帝制定的,在烨朝已经普及到常识性问题了,林亦刚知道时在心里嘀咕过,这永烨大帝不会是穿来的吧。

    ??牛镇泰对田地主是充满鄙夷不屑的:“我看他是没按好心,这要是收成好了,他要提高佃租,那杨树村的人能怎样,反正没契约,所以他这是活该,聪明反被聪明误,说的就是他这种人。”地是他的还不是他怎么说怎么是。

    ??牛镇泰眯着眼睛想了想,决定还是给村里交好的几个朋友通个气,让他们跟各家都说说,千万别佃田地主家的地,到时他要看看他田地主还怎么装蛋。

    ??牛镇泰这么一说,他就明白了,这才符合田地主的行事风格呀。路上也遇到不少熟人,但是他的牛车已经装不下了,林亦也只能歉然一笑,很快牛车在官道上剩下一个远远的影子。

    ??☆、第 30 章

    ??到了镇上缴纳粮税的地方,现在刚刚到辰时,已经有很多人在排队了,这些人大多数都是离镇子近的村子里的,林亦把牛车往旁边赶了赶,自己和牛镇泰排队,等排到他时,直接把牛车上的粮食,搬下来缴粮就行了。

    ??还有等半个时辰,收粮的官员才会来,排队等着不时和牛镇泰说说八卦!

    ??当然是牛镇泰说他听,因为他在酒楼这种地方,各种消息简直信手拈来,林亦看他简直越说越兴奋,周围的人也都支起耳朵听,还不时跟着讨论下,这也让林亦知道原来古代的男人也很八卦的啊。

    ??当听到全家在全福酒楼,已经开始售卖桃花酒和梨花酒,并且生意火爆,每天还限制卖酒的数量时,林亦一脸诧异,古代的人真是聪明,竟然都懂惜售营销。

    ??当然他也知道全家不这样也没办法,毕竟一共就1000斤酒,肯定要吊着人的胃口,不然他的新酒要明年才能做出来呢,总不能卖个几天就没酒卖了吧。但是能想到这么做,全东城经商还是蛮厉害的。

    ??林亦缴纳完粮税已经晌午了,到路边随意吃了碗混沌,牵着牛车来的贺记米铺,贺记米铺是青山镇上最大的粮油铺子,这里卖的粮食种类还算齐全吧,毕竟是在镇上,购买力有限。

    ??买了两石上等白米,五斗粟米(小米),上等白米要20文一斤,粟米10文一斤,单单这两样东西就花了2700文,又买了些菜籽油花了200文,林亦看着手里就剩下2两多银子,也是非常无奈,这是他全部银子了,一会还要买些碳,估计这点都保不住了!

    ??现在买普通木炭还便宜些,等到冬天时,木炭都涨价,到时买更贵,刚回新安村时,他没这方面经验,以前在县衙时,都是给配碳的,那里需要买啊。

    ??明明秋天问的时候是五文,等到冬天他要买时,涨到了八文!从那以后他就养成了,冬天要用到的东西早储备好,这样真的能省下不少钱。

    ??烨朝吃的油,以动物油和植物油为主,动物油一般都吃的是猪油,在肉铺买猪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